团委职责:
1、根据校团委和学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;定期召开团委和各支部书记会议,传达上级指示,研究、部署和检查团的工作,并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,努力开创院团委工作的新局面。
2、加强团的思想建设,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,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素质、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。
3、抓好团的组织建设,严格团的组织生活,教育团员履行团员的义务,做好发展团员和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;抓好团课培训,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;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工作,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4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等活动,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,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,引导学生全面成才。
5、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,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6、做好对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指导、监督、帮助和管理工作。抓好学生骨干队伍建设,做好学生干部的考评和管理工作。开展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等评先评优活动,积极做好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。
7、完成校团委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学工办职责:
1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;
2、负责落实学校“生涯导航、实践育人”计划;
3、负责落实学院新生的入学教育、军训等工作;
4、负责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、推荐等工作;
5、负责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的管理、培训等工作;
6、负责全院的综合测评、评奖、评优等奖励工作;
7、负责全院学生的违纪惩处工作;
8、负责学院学生活动经费、奖(助)学金、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临时困难补助等经费的分配和使用,并负责审核,贷款及催款工作;
9、负责全院学生会、学生社团等指导和监督工作;
10、负责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发展等工作;
11、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,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,维护学院的稳定工作;
12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团委书记:袁泓 联系方式:0351-6010708